本网讯 按照省委相关工作部署要求,为全面彻底排查整改住建领域中易地搬迁工程质量监管不严的问题,近日,省住建厅制定印发《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中工程质量监管不严问题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方案》明确,本次整改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从发文之日至4月10日为梳理整改阶段,4月10日至9月30日为全面落实阶段。整改工作将围绕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我省工程质量监管的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目标、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列出问题清单和工作清单,建立台账,逐一销号,彻底解决。对已建、在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并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台账和问题清单,查找和整改质量问题。综合运用督查、抽查等措施,加大对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管力度,提高工程质量。针对工程质量监管问题,查找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研究背后深层次问题,完善现行制度。
《方案》强调,对排查出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未履行工程质量监督程序、未组织竣工验收及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已建项目,以及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未履行工程质量监督程序在建和新开工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要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整改。对全省在建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排查出存在质量常见问题、缺陷及隐患的项目,建设单位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立行立改,并整改到位;对不能立即改正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到位,报经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验收合格后,逐一销号。
省住建厅要求,各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排查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查找和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指导责任单位结合工程实际,全面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对存在问题的项目逐一扎实开展整改,坚决防止敷衍了事。对排查中发现违反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工程质量存在重大隐患的问题,要严格监督执法,依法依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同时,要以本次排查整改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举一反三,不断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定期开展专项排查治理,进一步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