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取消七家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技术支撑单位
本网讯 为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广泛参与,进一步提升绿色建筑发展质量水平,省住建厅近日发布通知,决定取消我省七家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技术支撑单位。
据悉,2013年7月,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技术支撑单位的通知》(陕建发〔2013〕198号),公布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中联西北建筑设计研究院、西北综合勘查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长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建筑节能研究中心为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技术支撑单位。
根据我省绿色建筑市场发展、技术进步和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技术支撑单位的评估等情况,经研究,省住建厅决定取消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技术支撑单位,自3月20日起,《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技术支撑单位的通知》废止